家新聞韩国医师协会:“诊疗期间对急诊室进行搜查实属空前……应将医疗机构强制搜查程序明文规定”

韩国医师协会:“诊疗期间对急诊室进行搜查实属空前……应将医疗机构强制搜查程序明文规定”

针对10月2日警方对正在接诊的大学医院儿科专科急诊医疗中心进行搜查一事,大韩医师协会表示这是“绝不能再发生的史无前例的事件”,并对此表示深切担忧和强烈遗憾。该协会要求警方说明事件经过,并明确规定针对医疗机构的强制搜查程序。

警方于9月30日在京畿道南部某大学医院的儿科专业急诊医疗中心执行了搜查令。这是在调查今夏该中心一名接受治疗的患儿死亡事件的过程中进行的。搜查是在其他患儿仍在接受诊疗的情况下进行的。

医协首先为逝去的孩子祈求安息,并向遗属表示慰问,同时表示医疗界也将诚恳配合事实查明工作。但医协强调,将正处于诊疗高峰期的急诊室作为强制搜查对象一事,应与事实查明工作分开考虑。

据医协称,当时该中心有因抽搐被送来的出生6个月的婴儿等正在接受治疗的患儿,在警方通过诊疗用电脑核查资料期间,医护人员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地方工作。 医协指出,儿科急诊中心是几分钟之差就能决定生死的场所,处方和检查指令也都是通过急诊室电脑下达的,仅以执行时间短、使用了空闲区域为由,并不能确保其正当性。

医协主张,即使不进行搜查扣押,也有其他方法可以获取资料。 根据《医疗法》,医疗机构可通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愿提交程序提供诊疗记录;电子病历会保留修改记录;而值班表等工作记录,只要向医院提出请求即可获取。该协会补充道,即使需要搜查令,也本可从病历管理部门或计算机服务器中获取相关资料。

此外,该协会强调,仅凭重症患儿死亡这一事实无法断定医务人员存在过失,是否存在过失必须通过医学角度对当时的病情状况和诊疗条件进行审查才能判定。今年4月,国会修订了《医疗纠纷调解法》,规定设立由专家审议医疗事故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医疗事故审议委员会”。 韩国医师协会表示,此事将使儿科急诊现场更加趋于冷清,导致愿意承担重症患儿治疗责任的医生率先离开,并指出绝不能重蹈2017年梨花女子大学木洞医院事件后儿科和青少年科遭医生回避加剧的覆辙。

韩医协提出了三点要求:京畿南部警察厅应说明为何必须在正在接诊的儿科急诊中心进行搜查扣押,并阐明执行经过;应制定调查执行标准,规定在急诊室、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仅可通过自愿提交等不影响诊疗的方式获取资料; 政府不应等待修订后的《医疗纠纷调解法》生效,而应在下位法中明确规定,在医疗事故调查中,应先进行医学鉴定,再采取强制调查措施等。

韩医协表示将与大韩儿科急诊医学会、大韩急诊医学会等合作,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全心全意投入重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并强调:“对正在进行诊疗的急诊室进行搜查,此次必须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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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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