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因公共住房建设项目管理(CM)招标串通而受到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罚的企业,在决议通过后仍中标了近3,000亿韩元的工程。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向这些企业索赔的875亿韩元损害赔偿金,在缴纳期限届满后仍未收回一分钱。
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所属的“共同民主党”议员许英,于9月30日对从采购厅和LH获取的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去年6月24日认定存在投标串通行为的20家企业中,有19家在决议通过后中标了新公告的43个CM及设计项目。 按联合承揽份额计算的合同金额约为2,941亿韩元,其中98%(约2,880亿韩元)属于CM项目。
按企业划分,无影CM建筑师事务所自决议通过后,中标了高阳昌陵、梁山沙松、仁川桂阳、城南福亭2等13个CM项目。 三友CM建筑师事务所也中标了高阳昌陵S-3BL·S-4BL(约112亿韩元)、富川综合运动场站区(约87亿韩元)等13个项目。
根据现行标准,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制裁不会反映在决议当年的投标评估中,而将从次年公告的项目开始以扣分形式适用。但是,如果次年针对该处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则适用将再次推迟,直至作出最终判决为止。 在涉垄断的20家企业中,有15家对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提出异议并正在提起诉讼。
根据采购厅的数据,在今年新公告的项目中,涉垄断的11家企业(包括联合承揽)共签订了18份合同(CM项目17份,设计项目1份)。 其中,扣除1家经公平交易委员会决议免于制裁的企业和1家未提起诉讼的企业后,其余16家因诉讼原因未被扣分。 从金额来看,在应扣分的中标金额约821亿4000万韩元中,86.3%(约709亿2000万韩元)的合同在未被扣分的情况下签订。
实际上,在今年1月公告的高阳昌陵S-3BL及S-4BL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中,未提起诉讼的企业被扣0.2分,而本应被扣0.3分的其他企业则以“诉讼中”为由免于扣分。
损害赔偿方面也原地踏步。LH将此次串通行为造成的损失额估算为约356亿韩元,并考虑到连带责任,向20家企业共索赔875亿8,468万韩元。 各企业的索赔金额依次为:KD工程建筑师事务所约98亿韩元、图文工程建筑师事务所约96亿韩元、无影CM建筑师事务所约95亿韩元。然而,截至8月21日这一缴纳期限,全部款项仍处于未付状态。
现行规定要求,若逾期未付,将按贷款平均利率计收滞纳金,并允许LH从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中优先扣除。 但针对许议员办公室关于后续措施的质询,LH答复称:“目前尚未采取催缴等后续措施,正在考虑今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许英议员指出:“即使公平交易委员会作出决议,也不会反映在当年的投标评估中;即便在次年成为扣分对象后,若诉讼仍在继续,适用该决议的时间将推迟至最终判决作出之时。” “在充分保障企业正当权益救济的同时,必须审视该制度的实效性,即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垄断行为的制裁在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反映到实际投标评估中是否恰当。” 随后他表示:“鉴于LH索赔的损害赔偿金在付款期限届满前一分钱也未收回,必须全面审查从查获垄断行为到实施实际制裁及追偿损失的整个事后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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