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7年退伍的服役人员开始,其整个服役期间将被额外认定为国民养老金的参保期间。生育第二胎的养老金加算期也将从12个月延长至15个月。 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国民养老金法》修正案,以及在《基础养老金法》中新增国内居住要求的修正案,已于10月1日获得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此前,服兵役的养老金计算期最多仅认可12个月,但自2027年1月1日后退伍的人员起,将扩大至实际服役期的全部时间。 陆军、海军陆战队为18个月,海军为20个月,空军及社会服务人员为21个月。此前不承认服役期不足6个月的规定也将取消。
养老金涨幅也将随之增加。 以今年参保人平均收入(A值)319万3,511韩元和收入替代率43%为基准,原本12个月加算时每月增加2万5,740韩元的金额,按陆军18个月标准将增至每月3万8,620韩元。 海军服役20个月时为每月4万2,910韩元,空军及社会服役人员服役21个月时为每月4万5,050韩元。
生育积分方面,自2027年起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起,认定期限将延长至15个月。据此,养老金增额效果将从每月3万4,330韩元增加至每月4万2,910韩元。 福利部表示,此举旨在填补因服兵役和生育导致的养老金缺口,从而增强青年和女性的养老收入,同时通过增加多子女福利,有望缓解低生育率问题。
针对外国人的制度也进行了调整。此前仅适用于强制参保和一次性返还金的互惠原则,现将扩展至外国人的保险费补缴及抚养家属养老金。这意味着,仅向允许在海外居住的韩国国民进行保险费补缴或领取抚养家属养老金的国家公民提供同等福利。 预计中国、美国、加拿大等没有补缴制度的国家,以及中国等没有抚养家属养老金制度的国家的国民将受到限制。 不过,考虑到将长期在韩国居住、工作并纳税的外国人一概排除在外并不恰当,将根据居留资格和居住期限等因素,通过总统令设定例外条款。该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根据《基础养老金法》修订,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仅限19岁以后在韩国居住满5年的人士方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申请者及其配偶在申请时,不仅需申报国内收入和财产,还需申报超过一定金额的境外收入和财产。此外,还新增了“残疾人养老金领取者年满65岁时,视为已申请基础养老金”的规定,该规定将于公布3个月后实施。
福利部部长郑恩京表示:“扩大养老金积分范围是加强国民养老收入保障的措施,而针对外国人的补缴及抚养家属养老金制度的改进,则是通过适用互惠原则,以补充与其他国家制度之间的公平性。”她还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扩大向国民提供的福利,并填补制度中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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